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25

桂组通字〔2011〕2号
 
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
 
根据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部署,2011年自治区党委以及市、县、乡领导班子和村(社区)“两委”将集中进行换届,这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坚决执行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纪律要求,用铁的纪律维护换届工作的严肃性
为搞好换届工作,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提出了“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自治区党委结合我区实际,进一步提出了“四要四不准”的纪律要求,即:一要服从组织原则,不准搞非组织活动。揭发举报问题,可以依有关正常渠道向上反映,但举报要心胸坦荡,对党负责,对自己负责,也要对被举报人负责,不能采取非组织活动;二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准拉票贿选。对通过请吃拉关系,或采用其他非正当渠道进行拉票的,要给予严肃处理;三要维护班子团结,不准相互拆台。要正确对待同志,正确对待自己,绝不能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影响换届工作的正常进行;四要坚持正确引导,不准传播小道消息。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不能乱发表不负责任的言论,对于小道消息和谣言,一不能信,二不能传,三要辟谣。各地各单位及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牢牢把握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一系列换届纪律要求,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二、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切实引导党员干部自觉遵守换届纪律
要加强思想教育。紧密联系党员干部思想实际,深入细致地做好换届期间的思想政治工作,采取专题谈心谈话等方式,对涉及进退留转的干部重点谈,对有推荐权的干部提醒谈,对有思想苗头的干部反复谈,及时了解思想动态,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讲党性、顾大局、守纪律,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正确对待选举结果,自觉服从组织安排。
要加强纪律教育。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规,重点是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以及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的纪律要求。要将换届纪律规定印送每一名领导干部、参加民主推荐人员以及代表、委员认真学习,扩大换届纪律教育覆盖面。要加大宣传力度,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提出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广为告之,让广大干部群众知晓,请广大干部群众监督。
要加强警示教育。近期,要组织开展一次以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换届工作纪律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的专项警示教育活动,教育各级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防止此类问题的发生。
三、实行严格的监督检查,把强有力的监督贯穿于换届工作全过程
要强化关键环节监督。在开展民主推荐时,换届考察组要对参加推荐人员进行问卷调查,了解他们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在换届选举阶段,对选举中可能遇到和发生的情况要有足够的估计,制定工作预案,防止出现拉票贿选等违法违纪行为。要及时了解各地换届选举风气,对换届风气满意度不高的地方,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介入调查。
要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对市县党委书记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进行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列入考察对象的,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要加强督导检查。换届期间,各级党委可采取建立换届纪律督查员队伍的方式,分级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派出督查组,采取有效形式,对下级执行换届工作政策法规、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巡回监督检查。下一级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期间,上级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派驻督导组进行现场督促指导。
四、严厉查处换届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措施与各种不正之风作斗争
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组织部门要建立“12380”举报换届问题专人值守制度,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和考察人选的有关问题。要充分运用“12371”党员服务咨询手机信息系统,有效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
要严厉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实行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查核专办制度,对受理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从快从严查处,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限时办结,一般不得超过15天,其中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要强化追究问责,对查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该组织处理的坚决处理,该纪律处分的坚决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要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查处一起、通报一起。
五、加强组织领导,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严明换届纪律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换届纪律问题,将其贯穿到制定换届工作方案、考虑换届人事安排、组织换届选举之中,做到与换届工作一同谋划、一并落实。要加强对下级党委换届工作的指导,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坚持重要问题共同研究、重要工作共同部署、重要措施共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纪检机关要认真履行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重要职责,严肃执纪,切实加大对违反换届纪律案件的查处力度。组织人事部门要发挥干部监督管理的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把换届风气民主测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换届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考核各地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作为组织工作满意度民意调查的重要内容。对换届风气好的,要予以表扬;对换届风气不好的,要按照规定追究党委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人员的责任。
要重视做好换届舆情应对工作。建立换届工作舆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网络舆情应对预案,加强舆情实时监控。对媒体特别是互联网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要迅速采取应对措施,经查属实的迅速处理并适时公布处理结果,与事实不符的迅速公布真相予以澄清;对别有用心散布谣言的会同有关机关迅速依法处理,以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ICP备17007656号-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1304-00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