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换届纪律通知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5-25

桂组办字〔2011〕1号
 
关于贯彻落实换届纪律通知精神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2010 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中组发〔2010〕21号),最近,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明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桂组通字〔2011〕2号),对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作出了部署。为切实抓好这两个《通知》精神的贯彻落实,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 、2011年1月底前,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专题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和换届选举工作政策法规,特别是“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为方便大家学习,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将统一编印学习资料,发给各级党委管理的每一位领导干部以及自治区、市、县(市、区)、乡(镇)四级“两代表一委员”。各位领导干部收到学习资料后,要在随书所附的回执单上签名,交至本地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存查;学习资料发放情况,由各地各单位汇总报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此外,为提高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率,请各地各单位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自行印发至本地本单位其他干部职工,做到人手一份。
2 、2011年1月底前,各地要进行一次严肃换届纪律的专题谈心谈话。其中:市委书记负责与市四家班子成员、县(市、区)委书记进行谈话,县(市、区)委书记负责与县(市、区)四家班子成员、乡(镇)党委书记进行谈话,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负责同志负责与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主要领导干部和后备干部进行谈话,就严格遵守换届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出要求。
3 、各地在召开民主推荐会前,要将中央和自治区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相关通知函送给每一位参加民主推荐的人员学习,要求自觉遵守(函的参考样稿见附件1),并填写回执寄回当地组织部门,回执时也可以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回执参考样稿见附件2)。
在召开民主推荐大会时,由考察组组织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情况问卷调查,了解掌握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了解是否有干部存在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调查问卷参考样表见附件3)。对问卷调查中反映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由考察组结合考察工作进行深入了解,或委托当地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并形成书面结论。问卷调查结果向当地党委和组织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同时送派出考察组的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汇总分析。
4 、换届考察期间,考察组在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公示通知参考样稿见附件4),同时列入考察谈话提纲,考察谈话时向每位谈话对象提供“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纪律要求的资料,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的情况,并如实反映在考察材料中。
5 、换届选举期间,在给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发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会议通知时,要将中央和自治区印发的严肃换届纪律相关通知以及换届风气测评表一并函送每一位代表和委员,要求其既严格遵守又加强监督,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同时请他们对本地换届风气总体情况和是否存在突出问题进行民主测评,并在党代会、人代会和政协会议结束前收回,由上级派出的督导组负责统计。(函的参考样稿、测评表参考样表见附件5、附件6)。
6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新闻媒体,各级地方党委、政府门户网站,组织部门工作网站,远程教育网站等平台,及时将“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公之于众,使广大干部群众知晓,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各级组织部门要通过调研座谈、电话访谈、问卷测试等方式,了解各级领导干部知晓“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换届纪律的情况,对知晓率明显偏低的单位,要约请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的负责同志谈话,进行提醒督促。
7 、各级组织部门要做好严肃换届纪律信息沟通工作,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送加强换届纪律监督的措施、查处违反换届纪律问题、换届中突发事件及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等情况,重大问题随时报送。各级党委换届工作结束后,本级组织部门要对本地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并填写统计表(统计表见附件7),报送上一级组织部门。

版权所有: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桂ICP备17007656号-1号    前置审核编号:桂JS201304-001
地址: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77号   邮编:530022   联系电话:0771-587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