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2-11-28

各部、处、室,各教学教辅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我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根据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桂幼师党〔 2012 〕 29 号)文件精神,决定对我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实行集中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管理证件的人员范围

学校在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

二、集中管理的证件种类

集中管理的因私出国(境)证件包括: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

二、集中管理的具体要求

(一)目前已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请于 2012 年 9 月 28 日下午下班前将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原件交校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并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情况登记表》(附件1)交校党委组织部赵良发同志处。

(二)今后新申领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在申领之后及时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信息情况登记表》,并主动将本人因私出国(境)证件原件交校党委组织部集中管理。

(三)建立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制度。今后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凡因私出国(境)需领用相关证件的,由本人填写《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领用审批表》(附件2,可在校党委组织部领取或网上下载表格填写)后方可领取,并在回国(境)后10日内,主动将所持因私出国(境)证件交还校党委组织部集中保管。

(四)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应当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出所持出国(境)证件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有关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证件的管理工作,广大领导干部要主动配合,确保该项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部

2012 年 9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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