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11-04-12

 

桂幼师党〔20118

关于印发《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

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

服务行动的意见》的通知

各党支部(总支):

现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并请于412日前将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相关登记表和统计表报校党委组织部。联系人:陈鹤松,联系电话:0771-5870567,电子邮箱:gxyzzzb @126.com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党员 志愿服务 意见 通知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办公室   201148日印发

                      (共印30份)

附件

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关于在创先争优

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

  根据自治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中广泛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意见〉的通知》(桂教创先发〔20111号)要求,为推动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现就在全校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

党员志愿者服务是指有活动能力的党员基于信念、责任、道德,志愿贡献个人的时间、特长、精力及财物,在不计任何物质报酬的情况下,为改善社会服务,促进社会进步而提供的服务。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是创先争优活动的有效载体,是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体现。各支部(总支)要充分认识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重要意义,把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与创先争优活动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认真实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为根本,在服务师生、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推进和谐校园建设、构建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明确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服务原则、内容和类型

(一)服务原则。一是自愿性原则。党员自愿参加服务,根据自身实际确定服务对象、服务项目和服务时间,不带任何强制性。二是无偿性原则。党员无偿为群众提供服务,不收取任何报酬,使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三是务实性原则。坚持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与其学科专业相结合,从实际出发,根据其自身优势和条件确定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对象,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四是规范性原则。在党组织的领导和指导下,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利用业余时间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有目标地进行,努力使党员志愿者成为良好社会风尚的倡导者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传播者、实践者。

(二)服务内容和类型。各支部(总支)要围绕推进教育改革发展、围绕广大师生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服务社会大众开展志愿者服务,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不断提升服务效果。教职工党员重点放在扶助困难教工、学生,服务学校重大活动,服务幼儿园,服务社区、农村等方面开展服务;学生党员重点在帮扶困难同学,开展社区、农村咨询辅导,服务学校、社区和农村重大活动等方面提供群众最迫切需要的各种服务;离退休党员要 “离休不离党,退休不褪色”,通过报告会、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方式服务学校师生,积极引导青年教师和青年学生的成长,做他们成长的表率和导师。

党员志愿者服务的类型分为:宣教类、帮扶类、就业类、党建类、其他社会公益类等五大板块,各板块成立相应的服务队。

三、抓好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队伍组建工作

各支部要结合自身特点,充分认识学科和人才资源优势,统筹兼顾,切实做好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组建工作。要努力发动和引导每位党员都能参加适合自己的志愿者服务队。

(一)党员报名,组织审核。参加党员志愿者服务队的党员采取自愿报名办法,填写《广西高校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见附件1)后,由所在党支部(不设支部的总支)进行审核、汇总,统一编号登记造册。各支部要积极鼓励和吸收有一定专长的党外群众和优秀团员青年参加,形成党员辐射带动效应。组织报名前,各支部要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切实掌握党员的自身特点、优势特长以及个人意愿等情况,为组建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打好基础。

(三)分类编队,搞好对接。各支部要掌握服务对象情况,收集群众需求信息,确定服务项目,搞好服务分工,实施有效对接,提高志愿服务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成立相应的服务队。如:学业就业困难帮扶、社区卫生保健、三下乡(指文化、科技、卫生下乡)社会实践、科普教育、教学科研一帮一、社会公益等不同类别的党员志愿者服务队。服务队的名称可以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命名。

党委组织部根据党员志愿者的分布和专业特长,加强指导,做好各支部组建志愿者服务队伍的统筹工作。

四、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具体要求

(一)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作为新时期加强高校师生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培养高校服务社会意识和社会责任感的一项重要载体来组织实施。

(二)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志愿服务行动,切实发挥好表率作用,保证活动的实效。

(三)要加强不同部门、学科、专业之间的协作,互通信息,共享资源。要充分发挥党员志愿服务行动的带头引领作用,支持配合社区志愿者组织、青年志愿者组织、巾帼志愿者组织等各类社会志愿者组织开展工作。

(四)建立健全党员志愿者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和长效机制,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五)要充分利用新闻宣传媒介,大力宣传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打造志愿服务品牌,努力营造“有时间志愿服务、有困难找志愿者、是党员当志愿者”的氛围。

五、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有关事项安排

(一)411日前各支部完成摸底和自愿者报名、组织审核工作,12日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广西高校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广西幼专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情况汇总表》同时要报电子版。

(二)415日前,党委组织部将组建志愿者服务队的情况报自治区高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

(三)5月初学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对党员志愿者登记制度、分组制度、培训制度、工作交流制度、评价激励制度和长效机制等进行研究,争取在6月底出台相关的制度。促进党员志愿者服务向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方向发展。

(四)每年的第二、第四季度末分别召开党员志愿者服务工作交流研讨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和布置下一阶段的任务。

(五)各服务队要适时、及时做好开展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的宣传工作。

附件:1.广西高校党员志愿者服务登记表

         2.广西高校党员志愿者服务统计表

         3.广西幼专党员志愿者服务行动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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