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简明)

作者: 时间:2011-10-20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阶段(各党总支、支部负责)

(一)递交《入党申请书》——在半个月内与其谈话。

(二)经至少三个月的培养、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报送《申请入党人员名册》——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半年一次)——团组织推优——支部函调政审工作(寒暑假进行函调政审,发展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团员入党,需经学校团组织推优)——党校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二、吸收预备党员阶段(支部——组织部——党总支、支部——组织部——党总支、支部)

(一)入党积极分子经一年以上培养——撰写自传(含社会关系)——《报送拟发展党员名单》表、同有关材料(见送审材料明细表)——报组织部审批

(二)组织部审核——公示一周——发《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审批简表》,同时预发《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

(三)校党委审批同意后——党总支、支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大会——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逐个进行表决——填写《入党志愿书》——全部材料(见党员档案材料表)交组织部审核——校党委批复(三个月内)。

三、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党总支、支部负责)

(一)把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总支、支部——填写《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按预备党员进行管理。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和预备期间表现自我总结——按时召开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简表》上报组织部审核——校党委批复(三个月内)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部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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