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作者: 时间:2011-10-20

为进一步落实“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和有关程序,有组织、有计划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保证新党员的质量。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工作程序》。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教育阶段(各党总支、支部负责)

(一)广泛进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扩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

(二)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总支、支部书记或总支、支部委员,必须在半个月内与其谈话。

(三)经过一段时间(至少三个月)的培养、考察,党总支、支部对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经支委会或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各党总支、支部应及时向校党委组织部报送新的《申请入党人员名册》。

(四)各党总支、支部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同时,指定两名培养联系人(正式党员)与积极分子保持联系;党总支、支部要及时填写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培养考察情况记录每半年填一次。培养联系人要切实负起对培养对象的教育和考察责任。

(五)在对培养对象的培养教育、考察同时,支部应视培养对象的培养进度及时向团组织通报,然后由团组织按规定程序进行推优,同时党支部应做好函调政审工作。可利用寒暑假对拟在下学期发展的培养对象进行函调政审工作,同时完备培养对象的相关材料。

二、吸收预备党员阶段(支部——组织部——党总支、支部——组织部——党总支、支部)

吸收预备党员必须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程序办理。

(一)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党支部在听取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后,填写拟发展党员名单表,盖报送支部公章,(有党总支的支部发展党员需报党总支同意并加盖总支公章,发展学生党员需报学生工作处支部同意并加盖公章),连同发展对象的有关材料(见送审材料明细表)一并报送学校党委组织部。(支部负责)

:明细表中⑥团组织“推优”表——指发展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团员入党,需经学校团组织推优;⑧学习成绩单——指学生发展对象的各学年学科成绩,需加盖各系公章)

(二)学校党委组织部审核送审材料,并在全校进行拟发展党员公示,经一周公示,校党委组织部将公示信息与报送党总支、支部交流沟通,同时将《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公示情况登记表》、《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审批简表》下发各党总支、支部,同时预发《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组织部负责)

(三)各党总支、支部在召开吸收预备党员总支、支部大会前,学生支部的需先将《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发展党员审批简表》送学工部(处)、团委审核后再报校党委审批;教工支部发展党员,如无异议,可直接报校党委;对有异议意见反映的发展对象的发展,支部必须要调查了解清楚后并作出调查意见向上级党组织汇报,上级党组织同意方可发展。支部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发展对象的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

1.向被介绍人解释党的纲领章程;说明党员的条件义务和权利。认真了解被介绍人的入党动机、政治觉悟、思想品质、本职工作和学习表现、经历等情况,如实向党组织汇报。

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并认真填写自己的意见。向支部大会负责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为保证填写入党志愿书的质量、党支部应对介绍人提出工作要求,并对发展对象进行培训,指导发展对象按要求进行填写。

(四)在吸收预备党员的总支、支部大会上,发展对象应汇报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与会党员要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进行充分讨论,并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总支、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五)党总支、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全部材料一并报校党委组织部(有党总支的支部发展党员需报党总支同意并加盖总支公章,发展学生党员需报学生工作处支部同意并加盖公章)。

党总支审批前,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并将谈话情况和意见填写志愿书相关栏目。(党总支、支部负责)

(六)校党委在收到材料后三个月内予以批复,经校党委审批、批准为中共预备党员后由组织部行文下发通知报批的党总支、支部。(组织部负责)

(七)党总支、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总支、支部负责)

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誓词文本存入本人档案。

发展对象批准为预备党员后,预备期间在条件许可时介绍人仍然继续对其进行培养、教育、考察。

三、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党总支、支部负责)

(一)党总支、支部应及时将校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总支、支部,并按时填写组织部制发的《中国共产党预备党员考察表》,做好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党费收缴、入党时间均以支部通过时间起算。

(二)预备党员预备期满时,本人应主动向党组织书面提出转为正式党员的申请和预备期间表现自我总结。党总支、支部应按时召开总支、支部大会讨论其能否转为正式党员。到期不写转正申请者,党总支、支部要帮助和教育,经过帮助,一月内本人仍未写转正申请者,党总支、支部根据他在预备期中的表现和对转正的态度,作出是否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的决定,报党委审批。对明确表示不写转正申请的人,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的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填写《预备党员转正情况简表》(发展学生党员需报学生工作处支部同意并加盖公章)上报组织部。

(三)校党委对党总支、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的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党总支、支部。党总支、支部要及时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各党总支、支部必须把发展党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经常分析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情况,严格按本程序操作,做好培养考察工作,每年1210日前向组织部报告本总支、支部本年度写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及情况和下一年发展计划。

此项工作列入党支部目标管理量化标准。

 

 

中共广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组织部

2011

 

 

 

1、建议发展时间要求:

根据学校的特点,要求在每个学期的前10周完成在毕业生中发展党员工作(含发展非毕业生党员的批量工作)。按《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的要求,建议在每年的12151231间不批量发展党员。

2、关于《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

《中国共产党基本信息管理系统》是中组部要求各级党组织统一使用的管理系统。在高校这一特殊部门中,学生党员呈滚动管理模式。为了保证系统的准确,要求各学生支部每个学期都要指定专人负责更新本支部的党员和申请人员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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